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注: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
申领材料
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办理程序
(一)申报。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凭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通过互联网登录“河北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e.12333.gov.cn)或使用“河北人社”手机APP,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
职工也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报。
(二)审核。市、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职工的申报,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申领职工。
(三)公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审核通过的技能提升补贴信息在“河北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e.12333.gov.cn)公示3天。公示未通过的,应及时告知申领职工。
(四)支付。公示无异议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程序,通过银行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领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1、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的企业参保职工,必须先领取社保卡,并且开通社保卡的银行卡功能。
2、在申请补贴之前,先登录国家职业资格查询网址http://zscx.osta.org.cn,查询自己的证件信息,不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网查询的证书一律不予补贴和承认。
各参保企业应将此项政策及时通知单位的参保职工,使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都能享受到此项政策。
为给企业参保职工申请补贴提供便利,让参保职工足不出户就能办理业务,我省开通了技能提升补贴网上申报和手机APP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