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名称:快递员
职业编码:4-02-07-08
职业定义:从事快件揽收、派送和客户信息收集、关系维护及业务推广工作的人员。
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 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听写、理解、表达、应变、沟通和学习能力,能准确计算,分辨颜色, 识别方位,动作协调。
普通受教育程度: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 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 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 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 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 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 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 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 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 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 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 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 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 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 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 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 者为合格。
注:
①相关职业:邮政营业员、邮政投递员、物流服务师,下同。
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邮政通信管理专业、快递运营管理专业、物流管理专业等,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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