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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现代物流协会培训中心
河北省现代物流协会是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05〕1号)文件要求,经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经济类社团组织。是由河北省内从事物流业以及相关业务的法人、非法人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综合性、非营利性

  河北省现代物流协会是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05〕1号)文件要求,经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经济类社团组织。是由河北省内从事物流业以及相关业务的法人、非法人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综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河北省现代物流协会是省政府明确的河北省重点产业综合性行业协会、是省政府确定的“河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和“河北省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

  协会自2005年成立以来,连续三次被省民政厅评为“AAAAA级中国社会组织”;先后被(原省工经联)评为全省先进行业协会和调查研究工作先进单位;2016年被国家商务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确定为全国商贸物流标准化重点推进协会;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两年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为“物流统计工作先进单位”;连续10年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为“全国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先进单位”。协会工作一直以来都得到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协会会员和企业的大力支持和好评,也充分体现了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会员单位对协会工作的肯定和认可,在行业中有较高的信誉。

  协会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加强诚信自律建设,维护市场秩序和会员的合法权益;提升物流效率和整体服务、管理、技术水平;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为行业、为会员、为政府提供服务,推动河北省现代物流业快速、健康高质量发展。

  协会业务范围:

  (一)推动全行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与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行业发展、改革的政策法规。

  (二)组织和实施行业调查研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行业、企业、会员诉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出有关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经济立法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三)收集整理本行业的基础资料,掌握行业基本情况和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为本行业经营决策服务,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受政府有关部门或单位委托开展全省物流行业统计、规划制定、项目论证、行业标准制定等工作。负责行业信息发布,开展行业监管。

  (四)开展行业自律,提升物流业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行业诚信,促进本行业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现代化;受国家有关行业协会委托或授权,在行业内开展等级评估、评定等相关工作,宣贯国家物流行业标准。

  (五)采取多种形式为本行业培训各类专业技能人才,提高物流产业专业人才队伍素质。

  (六)组织现代物流理论与实务研究,举办各种类型的专业学术研讨会、论坛、专家学者报告会,不断提高物流企业的现代物流理论水平和流通经济理论水平。

  (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与国内外有关经济组织和社会会的经济技术、人才、信息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区域、行业、企业间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协作与交流,为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搭建服务平台。

  (八)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主办相关行业报刊、网站与数字媒体等。向会员企业提供法律、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信息咨询服务。

  (九)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建立和完善行业发展激励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有关部门授权,会同相关部门推荐、评选物流行业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等,树立弘扬行业先进典型,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十)协调会员单位之间、会员与行业内外非会员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为会员单位出具公信证明。

  (十一)积极开展国际交往,参与协调对外贸易争议,组织会员单位做好反倾销、反垄断、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申诉、应诉、调查等工作。

  (十二)宣贯国家和省物流行业(会)标准,依据会章程或行规行约,制定本行业质量规范、服务标准。

  (十三)承担政府部门委托或授权的其他事项。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协会机构组成:协会经省社会组织党委批准成立有党支部。协会会员(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本会设立有专家委员会、物流产业聚集区(园区)专业委员会、物流标准化专业委员会、道路运输专业委员会、自贸区(正定)供应链管理专业委员会和常设办事机构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